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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门购买保障性住房 可用住房公积金作首付

厦门日报  2011-10-14 15:59

[摘要] 房产证要增加名字怎么办?买二手房付了大部分房款但还未办过户手续,应如何规避风险?什么时候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时候可申请提取?居住保障性住房期间,房子出现问题找谁维修?如何开具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市国土房产局进行详细梳理,并不断推出便民服务举措.

33、取得社会保障性住房后暂不入住,能不能空置或者借他人暂住?

答:不能。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住户不得违反规定将社会保障性住房出租、转让、转借、调换、转让、抵押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住户因特殊情况需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应事先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经市公房管理中心同意。

34、能不能在社会保障性住房的阳台加装防盗网或更换屋内的配套设施?

 答:不能,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根据国家的有关建设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并按统一标准进行装修的。不论是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住户还是经济适用房住户均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损毁、破坏、不得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配套设施。

 关于拆迁安置房

35、拆迁安置房产权证何时能办理出来?

答:拆迁过后,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拆迁安置房产权证何时能够办理出来。对此,被拆迁人如遇到安置房产权证未办理情况,应及时与拆迁人联系,配合拆迁人提交相关办证所需材料,要求拆迁人及时给予办理。若拆迁人仍未按时办理产权证,被拆迁人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将及时敦促拆迁人做好拆迁项目所有安置房产权证的办理工作,受理安置房产权证办理申请后,将及时做好办理和颁证工作。

36、拆迁人未及时按规定发放拆迁自行过渡补助费怎么办?

 答:在拆迁中,因安置房未能交房,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被拆迁人比较担忧拆迁人能否及时发放拆迁自行过渡补助费。对此,因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其中已将拆迁自行过渡补助费的发放标准、发放时间达成协议。因而,被拆迁人如对拆迁自行过渡补助费发放问题有何争议,应及时与拆迁人联系,或可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作为拆迁主管部门,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拆迁人发放拆迁自行过渡补助费工作的监督管理。

关于房产查询

 37、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答: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业务,主要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开具:①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报名注册时,因孩子父母无房产,将孩子户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的,若小学、幼儿园要求开具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的;②以前在厦有房产,且户口也落在该套房产,在房产卖掉后需办理户口迁出的,若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开具无房产证明的;③户口在厦,但生活工作都在外地,现需在外地购买房产,购房地银行、地税、公积金、房管等部门要求开具无房产证明的;④公安、检察院、法院、税务稽查、纪检监察等部门,因案件需要,且未查询到被调查对象有房产,需要出具其无房产证明的;⑤因办理其他事项,需查询其房屋情况并作为证明的。

38、开具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答:开具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需要以下材料:①单身成年人或仅查询本人房产情况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需查询家庭范围内房产情况的(家庭指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本等能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9、如何提出开具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申请?

答: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及问题38所述的材料,到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对外服务窗口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连同所需材料一并提交,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

40、申请开具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是否可以代办,代办需要哪些手续?

答:可以代办,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问题38所述的材料外,还应提供经委托人签名的手写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①委托书签字注意事项:单身及查询本人房产情况的由委托人签字,查询家庭范围房产情况的由委托人及其配偶共同签字,未成年子女由委托人及其配偶以外的人监护的,还应由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签字;②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委托事项、委托人本人或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1、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可在哪里办理?

答: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服务窗口:①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服务窗口:莲岳路156-160号松柏大厦四楼服务窗口;②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同安工作站服务窗口:同安区银湖西路358号1号楼(祥平街道办)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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