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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关注:福建修订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厦门市实施新政策,简化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程序,允许收益用于维修、更新小区设施及抵扣物业费等,有效减轻业主经济负担。新政策还引入“业账社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
近日,厦门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对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新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这一政策旨在优化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使其使用更加高效和透明。
小区公共收益使用新规:简化程序,增加用途
新《办法》规定,小区公共收益主要用于维修、更新和改造小区共有部分,如电梯、照明、消防设施等。此外,业主大会可决定将公共收益用于抵扣物业费、水电公摊、房屋保险和体检等费用,这为业主提供了更多选择,有效减轻了经济负担。
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为确保公共收益的透明使用,《办法》引入了“业账社审”条款,鼓励将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指导,并制定公共收益财务监管制度。通过成立业账监管小组,对业主委员会的收支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政策落地,提升管理水平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积极响应新政策,要求各区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及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专题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深入理解《办法》要求,并能在实际操作中准确运用。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需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公共收益管理,确保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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