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25日起,厦门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开始批量调整。对于符合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浮动的存量房贷,借款人无需申请,银行将主动进行调整。而原来的二套房转首套房的申请,借款人需自觉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于10月25日批量调整。借款人可通过银行的手机银行服务查询相关信息,调整后的利率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利率政策下限。对于贷款时为非首套房但现在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政策的借款人,需向银行提供首套房贷款相关证明资料进行申请。调整后的LPR执行,需根据借款合同中的重定价日期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