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发布了新版《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厦门市地价管理若干规定》,并将于2023年8月14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定,租赁住宅的价格将降低至商品住宅价格的20%至25%。这一调整是为了适应近年来岛内各片区商业融合度不断提高的趋势。此次地价调整还将原来的21个地价级别整合为5个,以推动岛内工业用地的提升改造,并满足工业招商需求。岛内、集美和海沧地区的工业用地价格略有上调,而同安和翔安地区的价格则没有调整。此次基准地价不包括配套费,因此公布的岛外工业用地价格略有下降。此外,根据新规定,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0月21日之后的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在安置房源再上市交易或办理抵押时,无需缴纳4%的上市土地出让金或上市补差价。为促进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地下一层和二层的地价计算原则与2020年版规定相同,而地下三层及以下各用途将免征地价。商服用地(商业)地下三层和四层的地价也由原来的地上一层商业地价的25%和20%调整为不再征收。这些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厦门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并提供更多的住房和工业用地供应,以满足市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