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边是儿子控告年迈的父亲,指控父亲“经济犯罪”;另一边资产上亿元的父亲怒告儿子,要收回自己送给儿子的房产。
人财两空:伤害老父被判还房产
在菲律宾的控诉,以儿子控诉老爸犯罪开始,终竟以儿子自己被捕结束。原来,菲律宾的检察官调查发现,大林指控家人犯罪并不符实,事实上是大林自己犯有“伪造公文罪”。于是,菲律宾执法部门逮捕了大林。
近日,厦门中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屋系老林对大林的赠与。而老林一生劳作,不仅含辛茹苦抚养大林长大,并助他成家立业,而且还进一步抚养大林的两个儿子,如今父子却为房产反目上法庭,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虽然,大林否认自己的行为伤害到父亲。但是,法院表示,大林在接受了老林的巨额财产赠与后,不仅不尽孝道,而且还基于经济利益的原因对父亲提起民事诉讼,甚至刑事控告,企图让年迈的父亲受到刑事制裁,对老父亲精神层面造成严重伤害,致使本案所涉赠与依据的父子亲情的基础丧失。
因此,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老人的诉求,判决撤销老林对大林位于厦禾路的店面的赠与,并要求大林将房产过户登记至老林名下。
法官说法
父亲受到伤害有权撤销赠与
本来是父子 相煎何太急?据中院法官介绍,近年来父子对簿公堂的官司越来越多,父子反目引发的“讨房大战”也频频出现。例如有的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后,子女却拒绝父母居住,令父母无家可归,导致父母子女对簿公堂,让原本血浓于水的亲情沦丧,也让老人心伤。
对此,法官提醒,针对不动产的赠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九十二条款第(一)项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侵害的情况应包括身体健康、精神、人格权、财产权等方面的侵害。
本案中,大林作为老林的长子,理应对年迈的父亲怀有尊重、敬重、爱护之心;但他却以犯罪的名义起诉老父亲以及家人,严重地伤害了老林的身心。所以,作为赠与人的老父亲有权收回赠予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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