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日起,我市率先全省推出“公转商贷款”,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贷款职工,申请“公转商贷款”时,公积金中心将按月贴息。职工既能缩短等待时间,还款压力又不会增加。
背景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使用率已经突破100%
条件
符合公积金贷款各项规定
变动
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贴息,还款压力不增加
对接
首批承办银行为建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
借鉴
杭州、北京等城市
已经推出这项政策
职工刚性购房需求持续释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压力不断增大。
3月1日起,我市率先全省推出“公转商贷款”,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贷款职工,申请“公转商贷款”时,公积金中心将按月贴息。职工既能缩短等待时间,还款压力又不会增加。
今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公转商贷款”相关政策。
公积金贷款放款实行轮候
自2012年6月以来,受职工刚性购房需求持续释放的影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压力不断增大。
截至2013年12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突破10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启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当住房公积金资金净流出量超过净流入量,住房公积金资金出现流动性不足,公积金中心以审批通过时间发放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轮候期为两个月。
公转商贷款优惠政策不变
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简称“公转商贷款”),是指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其实质是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资金、承担贷款风险、获得贷款。
“公转商贷款”不增加贷款职工还款压力。职工偿还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贴息。
承办银行农行推出
目前我市有意向承办公转商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为建行、工行、农行、邮储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积极与上述银行协调具体事宜。
农业银行成为在我市乃至我省推出这项业务的银行,上周起,农行厦门市分行已开始受理业务。
厦门农行表示,为“公转商”贷款准备了专项保障资金,贷款额度充足。在公积金房贷额度紧张的情况下,“公转商贷款”可以高效快捷地满足缴存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
据悉,公转商贷款放款时间,相较商业贷款只多了四个工作日。这四个工作日是公积金中心正常审批时间,比公积金轮候的时间要快。
农行相关负责人说,“公转商贷款”实际属于住房按揭贷款的新品种,选择这一贷款的职工,基本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又有公积金中心贴息,预计还款率低。这项贷款对银行来说属于优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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