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3日上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魏晓荣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给需加装电梯的广大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市建设与管理局日前主持召开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调服务小组工作会议,出台了上述措施。
老旧住宅
2/3业主同意可申请加装电梯
虎园路一幢旧住宅楼加装了电梯
从现在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只要有2/3以上(包括2/3)户数的业主同意,即可启动申请程序,并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来决定该梯号加装电梯是否可行。
2月23日上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魏晓荣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给需加装电梯的广大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市建设与管理局日前主持召开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调服务小组工作会议,出台了上述措施。
两年多来仅十几个梯号加装电梯
2009年9月,为改善老旧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我市出台《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且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住宅产权红线内的老旧住宅,均可申请加装电梯。
魏晓荣说,很多小区的业主都很零散,且业主意见不一致,协商起来存在一定的困难。“一些业主不同意或不想得罪人,干脆采取回避的态度,导致这项工作很难推进。”
两年多过去,全市仅有十几个梯号成功加装电梯。但魏晓荣表示,这些案例都比较特殊,“加装电梯的梯号住的都是同一单位的员工,协商起来很容易,所以不具备推广意义。”
另外,目前还有8个梯号的业主已达成加装电梯的一致意见,正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
2/3业主同意即可启动申请程序
两年多来,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都提出意见,认为“需本梯号所有业主一致同意方可申请加装电梯”这一条很难执行。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有关部门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微调。
魏晓荣说,按照政策,凡同梯号业主一致同意加装电梯的,凭业主的书面签名,依照原有规定办理。因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同梯号全部业主书面签名同意、但已取得同梯号2/3以上户数业主同意的,即可启动申请程序,然后通过在小区内公示、听证等方式处理异议。
该规定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因部分业主不表态而无法推进加装电梯工作的状况,对存在不同意见的梯号也可通过协商、听证等方式“坐下来谈”,老旧住宅的业主想要加装电梯,没有以前那么困难了。
魏晓荣还透露,目前有关部门还在研究一项关于对加装电梯后低层住户的补偿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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