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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0套房产背后的物业费纷争及法院的终极裁决

厦门房小顾2024-01-19 06:10:14来自北京市

摘要:

【厦门50套房产背后的物业费纷争及法院的终极裁决】厦门一业主拥有50多套房产,因物业费用纠纷陷入诉讼漩涡。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应减免费用,而物业公司坚持要求支付超200万元的物业费。法庭最终依据合同和证据,裁决业主需支付203万余元的物业费,并明确了业主作为物业费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正文:

在厦门,一位拥有50多套房产业主因为拖欠物业费引发了一连串的官司。业主方觉得,物业服务质量不佳,应该减少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坚持要求支付超过200万元的费用。这场围绕物业服务合同的纠纷,最终走进了法庭的殿堂。

法院的审理发现,这些房产的状况错综复杂,包括出售、出租以及空置状态的各种情况。业主方的抗辩中,有提到物业管理的问题,如漏水和设施占用等,认为这些都是物业公司的责任。然而,法官在梳理了证据和合同后,指出业主对“空置房”的理解存在偏差,并强调业主作为产权人应当承担支付物业费的责任。

最终,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决业主必须支付203万余元的费用。这个判决后来被二审法院维持。该案例也为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提供了一个判例,明确了业主支付物业费的法律义务,以及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上所应承担的责任。

小编点评: 物业费的纠纷在不少小区都不鲜见。厦门这位业主因为拖欠巨额物业费而被告上法庭,最终不得不支付200多万元,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惩罚,更是对所有业主的警示。业主无疑是物业费的第一责任人,即便物业服务有不足之处,也不能作为不支付物业费的借口。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物业公司,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中的职责,提供合格的服务。

房产买卖和租赁活动中,业主、租客和物业三方的权责分明尤为关键,应通过明确的合同条款来约束。对于业主来说,无论是出售还是出租,保证物业费按时缴纳应作为其不可推卸的义务。对物业公司而言,优质的服务是其立足之本,不仅是对业主的承诺,同时也是对自身品牌的维护。本案的结果体现了法律对于合同自治原则的尊重,以及对违约行为的严格制裁,再次印证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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