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25日起,厦门市各家银行开始批量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对于符合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浮动的存量房贷,借款人无需申请操作,银行将主动进行调整。对于原来的二套房转首套房的受理,借款人需要主动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于10月25日统一受理。借款人可通过银行的服务查询相关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对于贷款时为非首套房,但现在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政策的购房家庭,需要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进行申请。调整后的利率执行与合同中约定的LPR调整日期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