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婚姻关系审查的公告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3-23 07:26

[摘要]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优化厦门市不动产登记婚姻关系审查的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优化厦门市不动产登记婚姻关系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不动产,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申请增加另一方为登记权利人,该项业务我中心长期受理。

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人申请登记时,登记机构只核验申请人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一致,不再核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不再收取婚姻状况证明资料,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夫妻之间增减、变更登记权利人的;

(二)以夫妻资格取得且在2017年1月1日前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统建房、房改安置房、危改安置房、落实华侨政策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及2020年10月1日(含)至本公告执行之前因非处分行为办理过登记的前述政策性住房,登记簿记载权利人申请登记时,应征得原登记材料中记载的配偶同意。

三、本公告自2021年3月23日起在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执行。本中心于2020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不再收取婚姻状况证明的通告》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