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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借款人签假合同 把30万元借款变70万

厦门日报   2019-06-13 08:42

[摘要] 黄某为追讨30万元欠款,通过暴力催讨等方式,威胁借款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虚构40万元的银行流水,把借款变成了70万元……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网络贷款纠纷案,黄某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

黄某为追讨30万元欠款,通过暴力催讨等方式,威胁借款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虚构40万元的银行流水,把借款变成了70万元……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网络贷款纠纷案,黄某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

在一起网络贷款纠纷案中,黄某声称陈某(均为化名)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网络向自己借款70万元。后来,黄某多次向陈某催款,但陈某迟迟未还。为此,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还款,并出具借条作为证据。

但是,这起看似简单的网络借贷纠纷,并非黄某说的那么简单。陈某说,自己的确向黄某借过款,但是并非70万元,而是30万元。原来,黄某为了追讨30万元的欠款,通过暴力催讨等方式,威胁陈某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并虚构了40万元的银行流水。之后,黄某还多次伙同他人到陈某家中威胁索债,拿不到钱,黄某便采取上门滋扰、纠缠、哄闹等“软暴力”手段讨债。

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所说属实,黄某的行为涉嫌“套路贷”、软暴力催债行为,故裁定驳回黄某的起诉,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法院认定,黄某等人长期通过网络从事资金放贷及催讨业务。在放贷过程中,黄某以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安排人员进行虚假走账,制造被害人获取虚高借款的银行流水痕迹。之后,以上述虚假事实起诉或申请仲裁、申请强制执行,并先后雇请人员采用蹲守、跟踪、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威胁、逼迫被害人还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最终,法院判决黄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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