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男子沉迷赌博欠债,先是盯上了父亲的房子,接着又向亲家求助,实在没招了,便开始造假卖房,卷走买主的首付款逃跑。时隔三年,该男子终于归案,近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由思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男子沉迷赌博欠债,先是盯上了父亲的房子,接着又向亲家求助,实在没招了,便开始造假卖房,卷走买主的首付款逃跑。时隔三年,该男子终于归案,近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由思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卖房还债
房子过户给亲家,自己却一直住在里面
今年50多岁的李某曾因挪用公款获罪,出狱后玩六合彩,输钱后去借高利贷,结果负债累累。债主催得很紧,他只能想办法去搞钱。
李某一家人所住的房子原本是他父亲的,父亲办理了委托公证,委托李某全权处置房子。2009年,李某把房子抵押给了一家公司,贷款65万元,期限为3个月,这笔钱全都被他用来偿还债务了。
3个月的期限到了,李某没钱赎回房子,他就采取拖延战术,拖了八九个月,对方向他发出“最后通牒”:再不还钱,房子就得拍卖。
李某急了,突然他想到了自己的准亲家。李某的孩子当时正准备结婚,双方的家长都见过面,亲家是做生意的,经济条件不错。2010年4月,李某去找亲家,他说自己做生意失败,急需还债。双方商定:李某将房子以90万元的价格过户给亲家,亲家先付款70万元,半年后付余款,若半年后李某有能力了,就按照时价回购。
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李某自然没能力买回这套房子,就这样,房子一直在其亲家名下,而他一家人照旧居住在该房子内。
造假卖房
瞒着亲家想卖房,路边找人伪造公证书
到2013年底,李某再次因赌博欠债。这回,他直接将这套房子通过房产中介出售。他告诉中介,这房子是他父亲的,父亲已经全权委托他卖房。经过中介的介绍,谢女士看中了这套房子,她和李某商定以240万元的价格成交。
2014年1月,双方准备正式签合同。这时候,李某才给谢女士道出部分实情,他说这套房子于2010年就过户给亲家了。不过他骗说亲家同意卖房,而且也委托他来办。谢女士当时没在意,签约当天就支付给李某10万元定金。
事后,谢女士越想越担心,3天后,她要求房主本人(也就是李某亲家)来重新签协议。由于亲家并不知情,于是李某骗谢女士说,亲家在外面很忙,没办法赶过来。面对谢女士的频频催促,李某先是出具了一份声明书,称亲家因故无法按时签约,签约推迟到2月10日;之后,他又在路边找人办了一份假公证书,以证明亲家将卖房的事项全权委托给他了。
见到这份伪造的公证书,谢女士放心了,她转款40万元给李某。
房子要过户的时候,李某再也瞒不住了,只能再次采取拖延战术,这引起了谢女士的怀疑。谢女士联系公证部门,查证那份公证书的真假,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谢女士与李某“摊牌”,此时的李某依然想安抚对方,他说房主是他亲家,他能够做通工作,完成交易。
原本谢女士当时的想法是,即使房子买不成,50万元能退回来也好。不料后来根本联系不上李某了,她只好报警。
归案后,李某交代,他用50万元偿还了债务,事发后,他曾联系亲家,坦白了自己擅自卖房一事,但亲家告诉他房子要留给孙子以后读书用的,不能卖,他觉得走投无路了便躲了起来。
【检察官说法】
收受房款还逃匿 涉嫌合同诈骗罪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李某因赌博负债,先抵押房产,向亲家求助,后又假卖房子,明知自己无法交房也无法返款,具有非法占有并通过签署合同骗取他人钱款的主观故意。此外,李某还隐瞒了真正产权人不同意卖房的真相,伪造公证书,导致买家轻信而支付了50万元。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若又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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