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4月5日开始,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届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4月5日开始,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届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今天上午,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整治目标
遏制短期投机炒房行为,确保市场稳定
根据住建部、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我市将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参与联合执法的九个部门分别是:市国土房产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市场监督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地税局、厦门银监局。
为确保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联合执法工作取得成效,此次成立了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国土房产局局长担任组长,国土房产、发改委、公安、市场监督、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地税、银监等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保持高压的严查态势,齐心协力,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短期投机炒房行为,尽快把市场稳定下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整治措施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及时曝光
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令相关机构和个人立即整改,并约谈企业负责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
“通知”要求,各职能单位要对联合执法小组移交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查处,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不良记录应记入其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对案情较为重大复杂且涉及多部门的,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
此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及时自查自纠,对联合执法小组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整改,配合调查处理。对避重就轻、掩盖问题、拒不整改、拒不配合调查的企业,将先行暂停网上签约资格。
【整治重点】
严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10种行为
1.不依合同开竣工,恶意囤地;
2.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提前预售;
3.预售资金未全部进入监管账户;
5.将商品住宅与车位等捆绑销售;
6.不明码标价,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8.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购房;
10.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购房资格。
严查中介机构的12种行为
1.发布虚假或无房源编码的房源信息;
2.发布不实价格信息,诱骗消费者;
3.编造或散布谣言,扰乱市场秩序;
6.未取得资格擅自开展中介活动;
7.代理销售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
8.承购承租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屋;
9.与房企串通炒卖房号,操作市场价格;
10.伪造或协助当事人伪造购房资格;
12.诱导、唆使、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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