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阜康大厦全体业主:我街道已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位于“轨道交通1号线(思明段莲花路口站点)”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阜康大厦所在宗地中的部分共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根据大成评报字(2017)第DZC3621127-3号评估报告,终确定估价对象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状态下于估价时点2017年1月6日的评估价值为:1、地面单价:......
阜康大厦全体业主:
我街道已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位于“轨道交通1号线(思明段莲花路口站点)”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
阜康大厦所在宗地中的部分共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根据大成评报字(2017)第DZC3621127-3号评估报告,终确定估价对象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状态下于估价时点2017年1月6日的评估价值为:
1、地面单价:人民币23322元/?O;
2、土地总地价:人民币4,891,932.00元整。
因阜康大厦未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现依法向小区全体业主公告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送达后10日内向厦门大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厦门市思明区汇文路51-59号之三层03C室B单元,联系人:曹宇波,联系电话:0592-2965977)书面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厦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厦禾路695号,联系电话:0592-5121128)提出鉴定申请。因小区内共有土地使用权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应由小区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是否在上述期限内申请复核、专家鉴定。
请阜康大厦全体业主或经取得有效授权的代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我街道于2017年1月18日告知的要求,该代表代表的户数和专有面积必须超过总户数和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授权)分别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9:30-10:30、2017年6月29日下午3:00-4:00、2017年6月30日上午9:30-10:30至莲景路66号三楼“莲坂旧城改造有限公司”的商谈点与我街道进行、二、三轮商谈并签订有关补偿协议。超过本项目规定的签约期限仍不能达成协议的,全体业主或经取得有效授权的代表可再于2017年7月6日上午9:30-10:30至上述商谈点与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及我街道进行后一次协商,协商未果由思明区人民政府同时组织调解,仍未果的,由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报请有权机关对各方全体业主作出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8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