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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房产经纪需实名登记

厦门网  2017-03-10 08:42

[摘要] 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打击“黑中介”及发布虚假房源等欺诈行为,我市将从5月1日起实施多项新规,其中包括房地产经纪备案工作将从原来的中介机构扩大到分支机构和门店,同时全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挂牌上岗

 

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打击“黑中介”及发布虚假房源等欺诈行为,我市将从5月1日起实施多项新规,其中包括房地产经纪备案工作将从原来的中介机构扩大到分支机构和门店,同时全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挂牌上岗。

根据市国土房产局发布的通知,从1月底到4月初,我市将开展房地产经济分支机构集中备案工作,凡已取得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分支机构都要进行集中备案。分支机构包括在厦门所有未独立备案的分公司、直营店、加盟店等,由机构总部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取得备案证书后,分支机构和门店要将备案证书悬挂于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此举将有利于我们将监管进行得更精准、更具体。”市国土房产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调研员张晓说,以前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只备案到公司、机构,而一家机构可能有几家、几十家甚至上百家门店,将来如果备案到具体的门店,遇到相关投诉,就可以直接对门店进行检查、问责,这也是细化监管的一种方式。

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从5月1日起也要进行实名登记并挂牌上岗。通知中明确,对象包括持有本市上岗证、(全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房地产经纪人证的从业人员,以及尚未取得从业证书的辅助工作人员。每个经纪人员登记成功后,将产生的从业登记号,该登记号不仅要在中介机构门店进行公示,经纪人员在开展经纪活动时,也应该佩戴并主动出示已经实名登记的工作牌。张晓说,采取实名制可以有效地过滤掉“黑中介”以及缺乏专业知识的不正规房地产经纪人,方便市民辨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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