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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看房书就要付中介费?置业方:中介发短信骚扰

海西晨报  2017-03-08 08:39

[摘要] 母亲没看中的房子,儿子通过另一中介看中买下,母亲屡收骚扰短信

母子先后分别通过两家房产中介看了同一套二手房。终,儿子与第二家中介完成交易,母亲却遭到家中介公司短信“威胁”。

近,不堪其扰的李女士向本报讲述了这件烦心事。

置业方:中介发短信骚扰

李女士的儿子小周想换房。今年1月中旬,李女士自己跟厦门厦远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才有权享有中介费。同一房源信息经多个中介公司发布,买方通过正当途径获取该房源信息的,也有权在多个中介公司中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交易。而如果是利用了某个特定中介的信息,故意不交易,造成跳单,则是委托方违约。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也认为,本起争议中,李女士的儿子买房合同签署并非厦远中介促成。房屋居间中介服务包含了接待、讲解、看房、买卖合同订立准备、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过程,仅带客户看房,并未促成合同签署就要求对方支付全部中介费不合理,也违反合同法前述规定。如中介机构确实带李女士看房,有一定必要的支出,可要求李女士支付这部分费用。

罗律师提醒,中介要求签看房协议时,买房者应当看仔细再签字。S730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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