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6年第二批轮候分配方案》有关规定,2016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面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9日,共受理2824户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16年第二批轮候分配方案》有关规定,2016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面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9日,共受理2824户。经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和初审,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公安、民政、税务、社保、市场监管、国土与房产等部门反馈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及低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核查,现将2824户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审核结果
(一)申请人王卫红(顺序号20160200001号)等2535户在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及低生活保障等方面未发现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2535户申请户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确认其轮候资格。
(二)申请人顺序号20160200003号等268户不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我局将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邮政(EMS)按照申请户在《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向申请人寄送书面通知。
(三)申请人顺序号20160200261、20160200282、20160200289、20160200313、20160200383、20160200385、20160200541、20160200560、20160200819、20160200979、20160201077、20160201303、20160201649、20160201831、20160201880、20160201967、20160202141、20160202745、20160202787、20160202892、20160205597号等21户已办理撤销申请的手续。
二、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2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5106000转1
(三)公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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