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下个月,新一轮的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又要开始了。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将于10月17日开启大幕,申请的流程仍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
下个月,新一轮的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又要开始了。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将于10月17日开启大幕,申请的流程仍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去哪里办理意向登记?本报今天为您权威解析。
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本市住房困难的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据了解,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主要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的,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应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并且在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
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应年满30周岁并在本市工作和生活,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在本市应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
如何进行意向登记?
10月17日-10月28日,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
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申请本批保障性租赁房的市民,从今天开始就要抓紧进行意向登记前的准备工作了。从10月17日-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申请户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本次意向登记时,申请人除了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之外,还应提供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相关证明供核查。此外,可以作为单列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应当在意向登记时予以明确提出。如居住在危房的需提供危房鉴定书(C、D级以上),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需公房管理中心确认符合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名单,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需提供拆迁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据悉,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分配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即符合条件的意向登记家庭将全部纳入受理范围。经审核公示,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将按摇号确定的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办理选房手续。
将有多少房源?
岛内房源80套面向思明湖里
岛外房源100套面向全市
此次供给的房源有位于岛内的,也有位于岛外的。根据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岛内房源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岛外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据了解,岛内房源约有80套,安排在高林居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万景公寓(一房型、二房型)、观音山公寓(一房型、二房型)、古楼公寓(一房型、三房型)、湖边花园A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湖边花园B区(一房型、二房型)、前埔BRT(一房型)、虎仔山庄(一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岛外房源约100套,安排在集美滨水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杏北锦园居住区(二房型)、华铃花园一期(二房型)、海沧海新阳光公寓(二房型、三房型)、同安城北小区(一房型、二房型)、集美后溪花园(二房型)、翔安东方新城一期B1地块(一房型、三房型);翔安东方新城一期B2地块(二房型)、同安滨海公寓(二房型)、洋唐居住区(二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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