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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部分灾民过渡期3个月可领救助金 每人每天30元

海西晨报  2016-09-22 08:08

[摘要] 昨日,厦门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莫兰蒂”台风灾后救助工作的通知。

昨日,厦门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莫兰蒂”台风灾后救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区民政局要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进村入户,重点核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及安置人口、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需重建数量。同时,配合人保财险公司做好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出险及倒损农房查勘理赔工作,10月20日前全部兑现理赔资金。

据悉,市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已下拨到各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期为3个月,对象为无房可住、无经济来源和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居民,标准每人每天30元,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区民政局开展农房灾后重建工作,因灾倒塌、严重受损的农村住房在2017年春节前基本完成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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