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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百亩土地搁置6年 开发商交3亿元无结算手续

中国经济网  2016-08-31 11:43

[摘要] 福建漳州龙海市的一块招拍完的近300亩土地搁置长达6年之久未见开发;竞拍人交了近3亿元土地出让金却无结算手续。日前,记者在福建省龙海市采访发现,一场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纠纷折射出法治在护航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曲折。

福建漳州龙海市的一块招拍完的近300亩土地搁置长达6年之久未见开发;竞拍人交了近3亿元土地出让金却无结算手续。日前,记者在福建省龙海市采访发现,一场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纠纷折射出法治在护航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曲折。

早在2010年8月,福建省龙海市国土局发布公告,拍卖位于龙海市港尾镇沙坛村的2010P03、P04、P05(下称三宗地)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来,企业家杨炜民个人单独竞拍得三宗地。后来,与杨炜民有民间借贷关系的陈某发、陈某军诉至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在三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成交中,享有30%的竞买份额,并获漳州中级人民法院支持。(详见本网4月21日《福建漳州法院惊现48亿天价案件受理费》).

2016年4月7日,该案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然而,有关三宗地的纠纷并没有因为福建高院的判决而“定纷止争”。

“本来在福建省高院做出判决后,龙海市国土资源局应该时间为投资人负责,尽快协调好让合法取得竞拍权的我对这三块拖延几年之久的土地进行开发。”杨炜民告诉记者,前不久,龙海市国土资源局又递出一纸诉状,把他和跟三宗地不相干的另外三个人告上漳州市中级法院。

“土地竞买从申请、资格审查、缴交竞买保证金到应价、报价、举牌、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公证,再到土地协调、前期的开发设计、缴交近3亿元土地出让金,这些都由本人独立完成,与任何人没有关系。”杨炜民认为,陈某发等人和漳州滨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土地竞买中与龙海市国土局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

然而,关于该案中土地竞买的法律关系,福建省高院判决书明确指出:“在讼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关系中存在内外两层法律关系;对外是显名竞买人与龙海市国土资源局之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关系;对内是显名竞买人与隐名竞买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本案争议的是内部关系并没有涉及与龙海市国土资源局之间的外部关系”。

同时,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他们(龙海市国土局)竟然违反自己发布的有关土地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规定,先是长达多年以莫须有的纠纷为由不让我开发,现在福建省高院判决我这属于内部股权纠纷,和龙海市国土局没有关联。龙海市国土局和财政局如此大胆地违规违法行政,难以置信,我怀疑其中有猫腻。”杨炜民愤愤不平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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