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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门父母房产赠与子女 只需要缴纳契税及印花税

厦门晚报  作者:郑雅荔  2016-04-07 14:48

[摘要] 父母想把房子与子女“共享”,赠与房产该如何纳税?这是不少家庭都曾遇到的问题。答案是: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涉及契税和印花税。

父母想把房子与子女“共享”,赠与房产该如何纳税?这是不少家庭都曾遇到的问题。答案是: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涉及契税和印花税。

昨天,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在市政务中心举办一场房产交易税收政策宣传活动,直系亲属的房产赠与问题成了咨询热点。

“有的家庭想把孩子送到爷爷奶奶的房产所在片区的小学就读,这就遇到父母要把房子和子女‘共享’的问题。”市地税局直属分局邵明说,根据我市规定,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需要缴纳契税以及赠与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无需公证。

据了解,如果是商品房,契税按赠与价格的3%征收。如果只赠与(买卖)1%的份额,那就只有发生权属转移的这1%的份额需要计算税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就要缴纳20%的个税。至于坊间流传的“赠与后再转让税负更重”的说法,邵明表示,赠与的房子再交易,就和其他住宅一样纳税,不存在特殊政策。

【链接】

二手房“营改增”

一样有附加税

5月起,个人二手房转让就要实施“营改增”了。听说“营改增”后可能省税,已订好一套二手房的吴先生一直等着5月后再办理过户。他很纳闷,“营改增”后,营业税附加还需要缴纳吗?

在昨天的咨询活动中,这个问题也是热点。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的有关人士介绍说,营业税附加是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而实际上增值税也有附加税,附加的税种、税率都一样,所以“营改增”后,附加税一样存在。

不过,“营改增”后税负有所降低,意味着附加税也会少一点。(记者 林润 通讯员 胡为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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