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虚假身份,花少量金钱租下房子,再冒充房东,以季付甚至半年付的方式租给新租客,后玩起了消失。
以虚假身份,花少量金钱租下房子,再冒充房东,以季付甚至半年付的方式租给新租客,后玩起了消失。
房屋租赁双方对于信息核实环节的不重视,让这种恶意的“二房东”骗局屡屡得逞。
漳州110民警呼吁,防范“二房东”骗局,租赁双方要多长心眼。
案件:“二房东”转租后玩消失
3月12日,漳州110接到陈先生报警称,今年1月,他将漳州市区的一套单身公寓租给男子黄某。当时,黄某以手头现金不足为由,暂时只支付了一个月房租,并承诺等春节后发了薪水,再补齐一个季度的房租。
然而,黄某迟迟没来缴交剩余的房租,陈先生多次拨打其电话,却发现是空号。当陈先生前往出租房一探究竟,打开租房大门的,竟是一名他没见过的新房客。原来,新房客以为黄某就是房东,在未核对房屋产权所属的情况下,就给了黄某一整个季度的房租。
此时,陈先生和新房客才醒悟被黄某这个“二房东”给骗了,可黄某早已销声匿迹。
漳州警方调查发现,陈先生提供的黄某身份信息都是假的,导致案件陷入僵局,目前仍在调查当中。
事实上,陈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漳州110介绍,今年以来,警方已经接到数起类似“二房东”骗局的报案。
调查:信息核实环节常被忽略
为何这些心存恶意的“二房东”屡屡得手?导报记者采访多名租房者及房东后发现,租房过程中,租赁双方对于信息核实环节缺乏足够的重视。“房子满意,拿着房门钥匙的房东看起来还算和善,商量好房租,就签租赁合同了。”在漳州市区有过4次租房经历的卢小姐说,在她前3次的租房过程中,都没有核对过房东的身份信息及房屋产权证明,中介方也未提醒双方核实。
结果,在第3次租房时,卢小姐遭遇了“二房东”,被骗走了房租5000多元。
由于有过前车之鉴,第4次租房时,卢小姐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却引起房东夫妇的不满。
在漳州从事房屋中介工作多年的王先生介绍,房屋租赁多是短期,且涉及金额不多,很多客户嫌麻烦,常常忽略信息核实环节,中介大多也不会强求。
提醒:租赁双方要多留心眼
漳州110民警提醒,防范“二房东”骗局,房屋租赁双方都要多留个心眼,核实清楚重要信息,不能怕麻烦。
作为房东,应对承租人的真实身份、承租原因做全面了解,必要时可前往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房屋转租时,必须征得房东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而承租人也应多长个心眼,若是碰上转租,即使“二房东”称房东同意转租,也应要求提供房东同意转租的材料,并提出查看房产证等合理要求。
租赁转租房妥当的方法是,让承租人与出租人解除合同,再直接与房东签订合同。
说法
“二房东”骗局或涉嫌诈骗
根据我国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此类案件的房屋转租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转租房屋,可认定该案件性质为诈骗;若房屋转租人身份信息真实,则属于合同纠纷,纠纷双方应将相关情况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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