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集美业主张贴奸商欺压业主 抹黑开发商被判赔钱

海峡导报  2016-02-26 09:31

[摘要] 业主维权,应当适度,更要合法,否则,“过度维权”也要担责。近日,业主邱先生因抹黑开发商,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20000元给开发商。

业主维权,应当适度,更要合法,否则,“过度维权”也要担责。近日,业主邱先生因抹黑开发商,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20000元给开发商。

引发争议的商品房项目位于集美区,由原告厦门龙湖德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数年前,邱先生购买了该项目一套预售商品房,随后又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

邱先生买房后,与开发商发生了争议。双方主要争议包括:在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向规划局申请项目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小区别墅区与高层区之间设置墙体问题;车位的土地使用年限约定为40年等。

发生争议后,去年10月,邱先生在自己的白色轿车上粘贴了“龙湖地产忽悠你一生”及“欺诈销售,无良奸商,欺压业主”等字。

开发商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向邱先生发出一份《律师函》,要求他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

但是,邱先生收到《律师函》后,不但没道歉,还在厦门小鱼网站发布网帖,指责开发商“通过黑社会威胁业主”,还让业主“时不时能够收到律师函”,该网帖中还公布了上述《律师函》等相关内容。

为此,开发商将邱先生告上法庭,起诉称,邱先生在车上贴大字,并在厦门市区流动行驶,进行渲染性散布诽谤性言辞。而且,他还在网上抹黑原告,其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侵犯了名誉权。所以,原告请求法院判令邱先生立即停止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此外,还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万元。

面对开发商的巨额索赔,邱先生辩解说,他只是在维权,他在网上发布和车身上张贴的内容也与事实相符,但并未侵犯原告的名誉权。

邱先生还说,购房后,他与其他业主发现楼盘现状与销售介绍并不一致,因此,他才采取了上述行为。

判决

停止侵权赔偿2万元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邱先生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判决要求邱先生立即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并公开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0元。因当事人不服上诉到厦门中院,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

法官分析说,原告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企业信誉形象对该公司的运营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邱先生在其车辆上粘贴的内容及多次在网上发布的相关网帖,不仅直接披露原告的公司名称及其开发的楼盘名称,并大量使用了“无良奸商”、“欺压业主”、“忽悠”等贬义词句形容原告。

另外,邱先生多次在网帖中发表原告通过黑社会威胁业主等言论,也未有在案证据能够证明符合事实,这些行为已经对原告的名誉产生不良影响,致使原告社会评价降低。所以,其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责任编辑:池仕弟  JN665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