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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规 新建改建小区都要能“吸水”

海峡导报  2016-02-25 08:37

[摘要] 厦门于近日正式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


▲今后新建改造道路都要透水(资料图)

    

新建及改扩建的建筑及小区,今后需融入新的海绵设计,配备蓄水、用水等设施,成为能吸水的“海绵”。

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厦门于近日正式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今后全市新建、改扩建的建筑项目、住宅小区、市政道路及相关设施以及河道水体改造等,都将在规划和设计时按此规范来实施。

建筑与小区

新增绿色屋顶 配备蓄水设施

新建及改扩建的建筑项目及小区,以及集中开发区域,今后需配建雨水调蓄设施。据市海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厦门的建筑项目及小区在设计时,几乎不考虑蓄水和用水功能,而新出台的技术规范则要求,建筑与小区外排雨水峰值流量,不能超过市政管网的排放能力。为此,技术规范要求配建的雨水调蓄设施包括雨水调节和收集池、洼地及小区下凹式绿地等。

同时,对于小区项目,技术规范还规定小区内停车场、人行道自行车道和庭院、广场等,需铺设7成以上的透水砖。具有大型屋面的建筑,宜新建绿色屋顶配备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并回收利用。据悉,该系统目前已在海沧霞阳小学等建筑试点,效果良好。

市政工程

更多透水路、下凹绿地将出现

新的技术规范,还对今后新建及改扩建的市政工程,提出海绵改造要求。今后,包括新建、改扩建的城市道路、郊区公路、城市广场、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和市政场站等设施在内,都要能吸水、用水。

比如,城市绿地、广场、非机动车道和步行街等,需通过透水铺装,新建雨水渗透管沟及坑塘等,储蓄并渗透雨水。建筑、广场和道路等建设项目周边绿地,应低于相邻路面,而城市街区和城乡道路沿线,不再以人工“堆高”形式来绿化。规范要求,今后城市新建人行道、广场、步行街和自行车道应采用透水砖路面,占比不能小于7成,城市广场则可结合周边用地建成下沉式广场。

此外,技术规范还规定,在易发生积水路段,可利用道路及周边公共地下空间建雨水调蓄设施。同时,对于今后新建的市政雨水排放口,应设置雨水沉淀池、人工湿地等径流污染控制设施,以去除雨水中污染物。

排水防涝

将部分道路开辟为临时行洪通道

新出台的技术规范,还对城市排水防涝系统进行规定和完善。比如,对于排洪压力大的区域,大雨来临时考虑将具备条件的道路,开辟为临时行洪通道。

同时,采取措施保障地铁、大型下沉式广场和商场,以及地下停车场、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空间,其出入口要高于外围内涝积水位。并对城镇境内河道设计防涝标准,将区域内湖泊、池塘、湿地等,利用为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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