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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租约占5千万房产 一纸鉴定签名太新被识破

厦门日报  2015-12-05 08:59

[摘要] “老赖”公司法人与造假者各被处拘留15日、罚款5万,该公司被处罚款20万

“老赖”公司法人与造假者各被处拘留15日、罚款5万,该公司被处罚款20万。

一份租约占5千万房产 一纸鉴定签名太新被识破

两年前,厦门某商贸公司欠下了包括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7682万余元的债务,债权人随即持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市中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商贸公司名下的房产被市中院查封,并以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然而均未成交。债主提出申请,希望以第三次拍卖的起拍价将这套房产作价5734万余元,交付抵偿债务,市中院也据此做出裁定,并公告要求公司自行搬离房产。

然而,商贸公司却无视法院公告,迟迟不肯搬迁,甚至一拖就是两年。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今年9月8日,一名案外人谢某突然向市中院提出执行异议——他自称早已租下查封房产,要求法院停止强制搬迁执行。

谢某的凭据是一份2011年签下的租赁合同,租期十年。据说他也是商贸公司的债主,这套房子正是用来抵消他695万元的债务。法官随即委托司法鉴定所对租赁合同的签署时间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让案情再次出现反转:租赁合同上的签名笔迹不符合落款时间,属于“文件倒签”。也就是说,这肯定不是2011年签的字。不仅如此,谢某曾于今年9月签署过一份给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鉴定所认定,租赁合同上的签名与委托书的手写笔迹倒是存在同期形成的可能性。

至此事实已然明了:商贸公司与案外人谢某串通,通过倒签合同的方式,编造虚假租赁合同,要求法院停止对查封房产的强制搬迁执行,严重干扰了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活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恶劣。法院据此作出决定,拘留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和案外人谢某15日,并各处罚款5万元;同时,对商贸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

【法官说法】

“虚假租约”造成法院执行难

上述案件中的“长期租约”近年来大量涌现,即法院查封的不动产标的物被设定长期租赁合同关系。实践中,“老赖”们恶意设置各类长期“虚假租约”,严重阻碍了法院对不动产的拍卖处分,迫使被查封的不动产标的要么无法成交拍卖,要么大大降低查封拍卖处分价值,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揭秘】

笔迹鉴定

让文字“开口”说话

近年来,房产继承、遗嘱、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逐年增多,很多担保人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被担保了”;还有考试枪手很多,究竟是不是由本人答题,是不是由本人签名,到底谁在说假话,只能让文字来“开口”说话。

虽然有的人在鉴定笔迹时会刻意改变字体的部分笔画,但通过本次案件所采用的文书司法鉴定,可以检测鉴定出文字的书写时间、笔迹真伪、是否修改涂抹等,在专业仪器的检测和专业人员多年经验的鉴别下,造假终会“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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