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物业 > 正文

厦一小区业委会状告银行侵犯外墙使用权索赔9.8万

海峡导报  2015-12-01 09:00

[摘要] 银行租下小区多个店面后,有权在店面的外墙上挂银行广告牌吗?

银行租下小区多个店面后,有权在店面的外墙上挂银行广告牌吗?

近日,厦门一小区业委会为此状告银行,指责银行占用全体业主共有的外墙,请求法院判决拆除广告牌,并让银行支付外墙使用费9.8万元。

这一案件,历经两审,终,近日厦门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小区业委会的诉求。

起诉:银行挂招牌,业委会索赔

据了解,被告银行之前与小区多户业主签订了租赁合同,租下了多个沿街店面,租期10年,截至2016年10月。当时,出租店面业主都承诺,银行有权在其允许范围内设置招牌、广告牌和指示牌等标识。

租赁后,银行在上述房屋的外墙设置“某某银行”“24自助银行服务”等中英文标识。

在银行设置招牌多年之后,今年年初,该小区业委会向银行提出需交纳外墙使用费。结果,银行拒绝支付外墙使用费。

近日,小区业委会为此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银行立即拆除该处的广告牌,并向其赔偿损失9.8万元。

争议:租下店面后,能挂标识吗?

业委会起诉称,银行利用的外墙是“公共外墙”,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对公共部位的占有、使用、及处分权。第三方在未经业主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公共部位,均属侵权,业主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不过,银行答辩称,根据相关规定,银行已经租下了这些房屋,所以在自己租住的店外,即在合理的范围内利用相对应的外墙面,不算侵权,也无须征得全体共有权人的同意。银行对讼争外墙的使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也未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不久前,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业委会诉求,业委会不服,又上诉二审。

近日,厦门中院受理此案后,到银行所在的现场进行了勘察认定,发现银行所租赁房屋墙体外面连接着走廊,走廊相连接的外墙上设置有银行的中英文标识牌。该标识牌的长度、宽度均未超出银行承租店面对应的长度、宽度。

判决:租店设标识,属合理使用

近日,厦门中院审理认为,银行在自己租赁的店面外墙设置标识属于合理行为,因此,终审判决驳回小区业委会的诉讼请求。

法官分析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是,业主基于对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可以无偿利用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本案当中,银行对该承租房屋的使用来源正当、合法。

经实地勘察,上述房屋外墙相连着公共人行走廊,走廊外墙与临街墙面相连,这种建筑特色即为“骑楼”,底层沿街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

所以,银行基于商业办公的需要,在其承租房屋专有部分相对应的临街墙面设置银行中英文标识,既符合商用房屋的惯常设置、建造和使用目的,又符合民事习惯、社会大众观念及公平合理精神,应属合理使用范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