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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下放厦门 或年底前启动受理

厦门网  2015-11-16 08:52

[摘要] 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承接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责任分工表》(以下简称《分工表》),对下放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口受理、部门分办、统一出件”,这意味着这253项以往要经省级部门的审批,以后在厦门片区管委会就可以办结了。该工作有望于今年12月底前正式启动受理。

( 崔昊)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承接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责任分工表》(以下简称《分工表》),对下放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口受理、部门分办、统一出件”,这意味着这253项以往要经省级部门的审批,以后在厦门片区管委会就可以办结了。该工作有望于今年12月底前正式启动受理。

今年7月,省政府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授权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管委会实施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核准登记、广告许可审批、加工贸易许可、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等,涉及工商、卫生、教育、文化、海洋渔业、农业等领域。

根据《分工表》,厦门片区承接实施的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口受理、部门分办、统一出件”。其中32项由厦门片区管委会直接承办,其余221项涉及行业技术支撑事项,通过信息化系统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由厦门片区管委会出具行政许可证书,实现“办事不出区”。

目前,各承办部门正在制作规范的办事指南,预计今年11月底前完成此次承接实施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今年12月底前正式启动受理。

接下来,厦门片区管委会将进一步梳理本片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对象等,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同步建设审批受理协同平台,推行全程网络化受理系统,与各承办部门审批系统对接,实现受理流转的高效运行;增加咨询辅导环节,提供办理前各项咨询辅导,答疑解惑;切实建立行政审批规范运行和后续监管制度,积极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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