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正式出台《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旧楼可以加装电梯,并明确了加装电梯所需要的条件、资金筹措渠道以及手续办理流程等。 《意见》甫一出台,就引 ...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正式出台《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旧楼可以加装电梯,并明确了加装电梯所需要的条件、资金筹措渠道以及手续办理流程等。 《意见》甫一出台,就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人认为,政府出台这一政策,不仅为百姓提供方便也将提升小区的品质。 众望所归? “随着年纪增大,爬楼梯越来越辛苦。”家住福州某老住宅区7楼的高阿姨告诉记者,她今年61岁了,因为子女要上班,小孙女全靠自己一个人照顾,接送幼儿园、买菜、倒垃圾的“老三趟”让她一天至少得上上下下三四个来回,“实在是太痛苦了!” 事实上,早期住宅楼受当时建设条件所限大多没有安装电梯,而随着我国社会逐渐老龄化,住在老旧小区里的老年人便不可避免的遇到了上下楼难的问题,不少老年人只能成为“宅公宅婆”。据了解,去年6月至今年2月,有六七座8层左右的住宅楼向福州市规划局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以前,提出加装申请的以公共建筑居多。随着城市老龄化,渐渐有一些住宅楼也提出这样的申请。”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此外,一些老旧小区的住户为了出行方便以及居住品质,只能重新置业。“幸好早出手,不然现在房价这么高,我们哪还‘搬’得出去。”家住福州五四北的邓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04年从老房搬至现在的电梯楼的,而当初毅然“换房”的原因就是担心楼梯会成为自己和老伴年迈后出行的阻碍。然而,随着近期房价的飙升,很多买不起新房的市民唯有把不爬楼梯的希望寄托在旧楼加装电梯上。 “老树开新花” 事实上,政府出台政策支持和鼓励旧楼加装电梯并非什么新鲜事,但在不少专家看来,福建省出台的政策相比其他地方的政策有了一些“人性化”的进步。 据了解,《意见》规定,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并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后实施。同时,增设的电梯产权归该梯号业主共同共有,可按照房屋登记有关规定,由该梯号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申请,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上,不调整各业主的公摊部分面积。“由于上下层居民对电梯需求不同,要取得一致同意的结果难度很大,而在充分保证低层住户利益的情况下把这个比例调整为2/3更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有业内人士表示。 对于如何筹措资金,《意见》提出3种明确渠道: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相关业主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经专有部分占该梯位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时,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了以上渠道,还可使用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此外,为确保资金用到实处,《意见》明确规定,增设电梯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专家表示,相较深圳、广州等地,《意见》提出关于业主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和有条件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一大亮点,有利于筹集资金破解旧楼加装电梯过程中的一些资金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