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小区高层住宅的物业费为1.5元/平方米,可是我们的物业是一个只有三级资质的企业,而1.5元/平方米已经是一级服务收费标准了,这合理吗?”日前,家住泰禾红树林的林小姐向有关部门咨询这一问题。
“我们小区高层住宅的物业费为1.5元/平方米,可是我们的物业是一个只有三级资质的企业,而1.5元/平方米已经是一级服务收费标准了,这合理吗?”日前,家住泰禾红树林的林小姐向有关部门咨询这一问题。 这并非个例,业主们普遍不明白物业收费标准是如何制定的,更不知道物业服务及收费问题由哪个部门来管理。 物业资质与收费标准无关 根据福州市房管局11月20日公布的《2009年福州市批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结果的通报》,管理泰禾红树林小区物业的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三级资质。而根据今年8月1日执行的《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物业一级收费标准为,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收取1.32-1.76元/平方米。而对于高层带电梯住宅,物业三级收费标准为0.88-1.10(不含)元/平方米。 三级资质物业企业能否按一级收费标准收费,正是林小姐的疑问。对此,福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与物业公司资质等级没有必然联系。同时,记者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物业资质等级与物业服务等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级资质的物业企业若只实施了三级的物业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只能按三级标准执行;反之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实施了一级的物业服务质量,也可以按一级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对于林女士反映业主入住之前,物业公司已由开发商选定,费用标准也已确定的问题,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郭金国表示,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由开发商按要求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并根据《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与物业企业在相关合同中对服务内容及对应收费标准进行约定。根据相关政策,从2007年6月起,福州市价格部门不再对单个物业小区逐一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只能由业委会监督? 物业资质与收费标准无关,如果发现物业的服务标准未达到要求,又该如何处理呢? 对此,郭金国表示,物业服务监督等关键要靠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据介绍,当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便中止,业委会可与前期物业再签订合同,若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不满,可重新招聘新的物业公司。业委会可根据全体业主的要求,对招聘物业企业的资质、服务标准提出要求,终选聘出符合广大业主需求的物业公司。 然而,如今小区业委会的成立依然面临重重困难,福州各小区中,有成立业委会的并不太多,而即便成立了业委会,要征集广大业主意见,并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也需要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有业主表示,相关部门应该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审查,对超出标准收费的要求其降低费用,并给予一定处罚,物业乱收费现象能有效缓解。现实是,尽管存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匹配的现象,但并未有物业公司因此被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由于缺乏有效的处理途径,因此一些业主便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表达不满,这也导致近年来业主与物业方面就物业服务以及物业费问题纠纷不断。 此外,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如今许多新建小区,对于高层电梯住宅物业费按照1.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更有小区规定高层住宅物业费为1.8元/平方米,这显然超出了一级服务收费标准,但对此也没有相关部门出面干预。显然,目前对于物业服务及收费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有专家表示,物业公司是企业,物业服务是企业提供的产品,对于企业以及产品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管理,而不能仅仅依靠业主自身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