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年后的今天,限购令已经取消了,户口日益上升为购房者更加关注的问题。日前,就有网友向市政府建议,将SOHO定为合法固定住所。对此,市公安局的回复是,SOHO属于非住宅用房,因此不予登记常住户口。
大家是否还记得,2012-2013年厦门楼市火爆异常,多种限购令相应出台,应市而生的SOHO产品不限购不限贷成为当年的明星。SOHO产品以其面积小、总价低、空间灵活多变、 高、不限购不限贷、宜居宜商等特性而受到投资客户的支持,对于自住型客户而言,由于面积小,总价低也一度成为置业者争相购买的物业。客户群体广、兼具投资及居住属性,置业门槛低,SOHO产品受市场热捧的主要原因。
两年后的今天,限购令已经取消了,户口日益上升为购房者更加关注的问题。日前,就有网友向市政府建议,将SOHO定为合法固定住所。对此,市公安局的回复是,SOHO属于非住宅用房,因此不予登记常住户口。
该网友说,《厦门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工作规范》本规范中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公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一句非住宅用房就把厦门千万户拥有SOHO性质产权的人们拒绝门外。SOHO,即Small Office,Home Office,家居办公。无可非议,SOHO也是网友花了钱买来住的,同样拥有房产证,为什么就不能成为合法固定住所呢?所以他建议将SOHO定为合法固定住所。
对此,市公安局答复称,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文件厦府[2010]214号《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及《厦门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第三条规定,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公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公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公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以及公民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而SOHO属于非住宅用房,因此不能带有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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