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厦门房屋交易新政出台 多类住房转让免收服务费

海西晨报  2015-10-14 08:29

[摘要] 今后,在厦门办理住房租赁备案,将免予收取服务费。根据省物价局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交易服务费减免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价服〔2015〕291号),多项减免政策惠及厦门市民。

今后,在厦门办理住房租赁备案,将免予收取服务费。根据省物价局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交易服务费减免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价服〔2015〕291号),多项减免政策惠及厦门市民。

根据新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其他拆迁安置房收费标准不变)、房改房收房屋交易服务费。

厦门房屋交易新政出台 多类住房转让免收服务费

据了解,过去厦门市民房屋交易,需要缴交房屋交易手续费,而这项费用现在正式更名为“房屋交易服务费”。按之前的规定,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需缴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可减半征收,拆迁安置房扣除等面积部分后按新增建筑面积计收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经济适用房为例,过去每平方米征收1.5元的房屋交易手续费,现在免收后,100平方米的房子可节省150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还提到,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原因发生住房转让的,一样可以免收房屋交易服务费。

此外,本次新政的又一亮点是取消住房租赁服务费。而过去,住房租赁需要支付手续费,收费标准为每宗100元(一次性收取),由出租人承担。相当于房东每出租一套房子,就可免去100元的费用。

另外,企业在改革、改组、改造中办理房屋交易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新政规定,企业涉及房屋交易的,不仅房屋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而且增加封顶限制,高收费金额不超过3万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