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获悉,新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审批政策,房天下整理了一些市民关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的置业有所帮助。
近期,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获悉,新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审批政策,房天下整理了一些市民关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的置业有所帮助。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期限审批
一、审批对象:
已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提前还贷业务但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一)已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业务但尚未结清;
(二)原公积金贷款已还款1年(含)以上;
(三)当年未办理过缩短贷款期限业务,且无贷款余额;
(四)办理缩短贷款期限后的贷款应符合以下要求:
1、缩短贷款期限前后的贷款剩余期限相差应不少于12个月(含);
2、缩短贷款期限后的贷款月还款额不高于贷款发放时的首月还款额;
3、缩短贷款期限后,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三、办理方式
直接到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业务服务网点办理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六、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信息
(一)办理地址及受理时间:
(三)住房公积金自助查询渠道:
官网: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官方网站(网址:www.xmgjj.gov.cn),点击“个人信息查询”,绑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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