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8月31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降至2成。住房公积金不仅仅可以买房,还有很多别的用途,本期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厦门公积金贷款指南大全,希望对大家的有所帮助。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31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降至2成。住房公积金不仅仅可以买房,还有很多别的用途,本期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厦门公积金贷款指南大全,希望对大家的有所帮助。
1、问: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配偶的公积金在之前半年多月缴总额都是低的100多,上个月开始月缴额变更到800元,那么1、月缴额变更前后是否都算连续足额缴交公积金?这个月是否就可以开始申请公积金贷款?2、如果这个月开始申请公积金贷款,那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是按之前的月缴额100多算还是800多算?
答: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1、算足额缴存;2、基数按照贷款银行收件受理时显示的基数计算贷款额度。
2、问:公积金已办理逐月还贷,但里面余额多了几万出来。可以把这几万提出来提前还贷吗?
答:您好,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已办理逐月还贷的公积金账户不得再以其他理由支取账户内余额。
3、问:情况如下: 1、我本人为福建非厦门市户口,至今在厦门缴纳公积金有两年以上,公积金余额有21万;本人名下无任何房产,为首次购房; 2、我女友为厦门思明区户口,至今在厦门缴纳公积金有八年以上,公积金余额有10万;名下无任何房产,为首次购房; 3、准备在思明区购买一套80平的二手房,210万总价,想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会有双方两人名字问题如下: 1、我和我女友,非夫妻关系,能否共同通过公积金贷款100万额度买房?而不是只能使用我个人的50万额度; 2、如果非夫妻关系能通过公积金贷款共同买房,两人买房后都能否把公积金总余额31万都提取出来?如果可以,需要走哪些程序? 3、如果非夫妻关系能通过公积金贷款共同买房,两人是否都可以把每月公积金用于公积金还贷?
答:您好,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1、产权证有双方名字,非配偶关系也可使用双方的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各自银行卡原件复印件、过户后到你们名下后的产权证号码;3、放款后你们的公积金可用于逐月还贷。
4、问:我在集美买了一套二手房,纯商贷,我有缴纳公积金,每月可否使用公积金抵扣月供?如果可以,应该到哪办理手续?
答:您好,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在以下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也是可以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的,您需要携带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办事指南://www.xmgjj.gov.cn/bszn/tqhdsx/zytqgjjhd/201405/t20140516_10089058.htm
5、问:夫妻双方均非厦门户口,婚前女方有在漳州用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子80平,至今仍在按揭;请问,目前男方若在厦门买房的话,是否算首套,是否能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答: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您好,公积金贷款现不分首套二套,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申请。 申请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在本市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含)以上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二)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高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的不计算在内;(三)无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余额。
6、问:还清套房公积金贷款,何时才能办理第二套公积金贷款?要一年?
答:您好,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结清即可,不需要等一年。
7、问:本人户口在漳州,单位系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在职),现在在漳州有买房,想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还贷,请如何提取?
答:您好,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无法具体作答,请您按照办事指南材料办理,链接://www.xmgjj.gov.cn/bszn/tqhdsx/tqgjj/201405/t20140516_100890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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