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闽各地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

——按当地低工资标准36%-42%

东南网  2015-08-20 08:30

[摘要] 随着我省低工资标准有所提高,根据城市低保标准与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省民政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提高城市低保标准。

随着我省低工资标准的有所提高,根据城市低保标准与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省民政厅日前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提高城市的低保标准。

1

通知具体指出,7月13日,省政府公布全省各地新的低工资标准,并确定从7月1日起执行。各设区市民政局要尽快报请同级政府,按当地低工资标准36%-42%的比例,综合确定所辖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的提标幅度,全面提高本地区城市低保标准,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做细、做实城市低保提标的基础工作,做好提标后已保对象的补差调整和新增对象的补差核定工作,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实际补助水平,严禁补差“一刀切”、人为压低或拔高补差的不规范行为,以确保提标政策执行不走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