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厦门医保救助标准提高 住院救助额由2万提到4万

海西晨报  2015-07-01 09:49

[摘要] 6月27日, 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厦门市人民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救助体系,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6月27日, 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厦门市人民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救助体系,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此次调整, 类救助对象范围 增加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矽肺病救济对象,原特殊门诊救助扩大为门诊救助;第二类救助对象,由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扩大为低收入家庭全体成员,原定额救助扩大为住院救助。

此次医疗救助范围具体为: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基础上,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享受40%救济的60年代精简老职工、矽肺病救济对象、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级)、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为医疗救助 类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为第二类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标准如下: 类救助对象门诊和住院个人自付部分救助比例由80%提高至85%,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为100%;第二类救助对象住院救助比例为70%。住院救助年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4万元,增加门诊年救助限额3000元。

此外,还将实行医疗救助费用可在全市73家机构“”结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