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贩卖儿童该不该判死刑? 厦门也出现人贩子

厦门晚报  2015-06-19 16:54

[摘要] 昨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近期判决的一起在本市盗抢婴幼儿用于收养的刑事案件,两名帮凶分别获刑,两名主犯另案处理。这伙人一共作案3次,前两次均未得逞,后一次得手,不过孩子第二天就获救了。

这两天,人贩子该不该判死刑的讨论引起广泛讨论。你了解现行的法律对此是怎样规定的吗?昨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近期判决的一起在本市盗抢婴幼儿用于收养的刑事案件,两名帮凶分别获刑,两名主犯另案处理。这伙人一共作案3次,前两次均未得逞,后一次得手,不过孩子第二天就获救了。

贩卖儿童该不该判死刑? 厦门也出现人贩子

【合谋】

他想“抱一个”他们打算合伙帮他

肖某亚(男,28岁)和刘某(女,27岁)是湖北老乡,文化程度都不高,在厦门务工。去年3月份起,他们和杨某、张某才(两人另案处理)一同租住在前埔古兴里。去年4月初,张某才说,他很想有个孩子。杨某鼓动他在厦门“抱一个”。杨某所说的“抱”就是在街上抱走别人的小孩。

经不住杨某的鼓动,张某才点头同意。随后,他们叫来肖某亚和刘某,商量如何“抱孩子”。四个人还进行了分工,由刘某骑自行车载着杨某,杨某负责物色人选,张某才动手,肖某亚负责掩护。

【动手】

四人结伙上街 三次出手得手一次

2014年4月4日中午,他们出发了,开始在前埔一带“溜达”。下午1点左右,他们看到一名老太太推着辆婴儿车,车里的孩子估摸着两三岁。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杨某示意张某才可以下手。巷子里没什么人,张某才冲上去一把抱起孩子就要跑。老太太一边大喊一边追,张某才心虚,放下孩子逃了。

杨某责骂张某才“胆小”。被这么一激,张某才决定再试试。于是他们又来到前埔幼儿园和前埔小学附近。下午2点多,一名年轻妈妈带着小孩在小学外的栏杆张望,杨某示意张某才可以动手。张某才慢慢靠近,一把抱起孩子,然后往马路中间跑。年轻妈妈追赶,张某才再次放下孩子跑了。这回,杨某责怪张某才“太笨”,跑的方向不对。

下午3点多,他们又发现了目标——一名老太太正在和人聊天,孙子独自在一旁的绿化带上玩耍。张某才决定下手,肖某亚负责掩护。张某才迅速抱起孩子钻进巷子里,肖某亚则留在现场,他发现老太太只顾着聊天还没发现孙子丢了,于是电话通知张某才。张某才这才放下心,打车返回租住处。其他三人也陆续返回。

接到老太太的报警后,警方时间展开搜查。第二天,这伙人在出租房内全部被抓,孩子平安获救。

【判决】

伙同他人拐骗儿童 两名从犯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亚、刘某伙同他人拐骗儿童,脱离家庭监护,其行为均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并且在实施、二起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可依法从轻处罚。因此,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官说法】

人贩子高可处死刑 但量刑不可“一刀切”

法官说,其实目前刑法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已经有死刑的规定。依据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具备下列情形,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些情形分别是: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官说,定罪量刑要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量刑不可能是一刀切的。一味重罚无法根本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将人贩子逼入伤害甚至杀害孩子的不归路。死刑只适用于那些罪大恶极的情况,拐卖也要区分情节,有的拐卖案件中,亲生父母养不起要卖孩子,还主动去找人帮他介绍买家,不论是父母还是介绍人都犯了拐卖儿童罪,如果都用死刑就太重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