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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用地新规 开发商拿地不按时开工要被罚

海峡导报  2015-06-12 06:48

[摘要] 开发商拿地,要交保证金,以确保准时开竣工,不然要被罚。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厦门市出台用地履约保证金实施办法,进一步约束开发商拿地后的开竣工时间。

开发商拿地,要交保证金,以确保准时开竣工,不然要被罚。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厦门市出台用地履约保证金实施办法,进一步约束开发商拿地后的开竣工时间。

厦出台用地履约保证金办法 开发商不按时开工要被罚

该办法明确凡是在厦门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用地,受让人均须缴纳履约保证金。这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标准,按照工业用地和其他经营性用地来区分。其中,工业用地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土地出让底价的20%,其他经营性用地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一般情况下为土地出让底价的10%,且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分三期退还,不计利息。建设项目开工后,经受让人申报、出让人审查确认,可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一半;开工项目建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的50%,可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30%;建设项目竣工且经申报审查确认的,可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剩余的20%。如果开发商延迟开工、竣工的,将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收缴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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