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又“升级”了——只要账户上金额足够,就可自动完成缴存业务,即使跨行也没关系。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汇缴跨行委托收款业务近日正式推出。目前,建行、工行、厦门银行、中行、兴业银行、招行等6家银行可正式办理。
哪些银行可办理?
建行、工行、厦门银行、中行、兴业银行、招行
单位该如何操作?
①单位到付款账户开户行签订跨行委托收款协议
②选择每月5日、10日或20日其中任一扣款日从付款账户划款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后有何好处?
具有操作简便、自动高效、安全可靠等特点,并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位率,避免单位漏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又“升级”了——只要账户上金额足够,就可自动完成缴存业务,即使跨行也没关系。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汇缴跨行委托收款业务近日正式推出。目前,建行、工行、厦门银行、中行、兴业银行、招行等6家银行可正式办理。
2013年12月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公积金汇缴同行委托收款业务,对于办理了该业务的单位而言,给职工自动缴存公积金意味着得先在和公积金账户同家银行开户。若公积金账户和单位付款账户不是同一家银行,单位经办人只能每月到银行转账手动汇缴,若工作繁忙和疏忽,就可能出现漏缴,影响到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业务“升级”后,以上现象将得到改善。单位只需到付款账户开户行签订跨行委托收款协议,然后在每月5日、10日或20日中任选其一作为扣款日,即可从付款账户划款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不会收取额外费用。只要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和付款账户开户行是在上述6家银行,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每月跨行自动汇缴。
据介绍,自动汇缴跨行也可完成,具有操作简便、自动高效、安全可靠等特点,并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位率。
链接
单位办理公积金汇缴跨行委托收款的地点为单位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所需材料为: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跨行委托收款申请书》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跨行委托收款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有效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信息查询单。
(一)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在委托扣款日两个工作日之前在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二)单位应确保其指定的付款账户在扣款日有足够的资金予以扣划用以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
(三)缴存单位办理跨行托收业务的,签约于下个月生效;办理终止跨行托收业务的,终止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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