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首批16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一,厦门将如何建设“海绵城市”,社会资金又将如何参与?这些问题将在《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得到解答。昨日,记者从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已经制定完成。
【两个试点】
海沧马銮湾片区(20平方公里)
翔安新城东南部片区(约15平方公里)
作为首批16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一,厦门将如何建设“海绵城市”,社会资金又将如何参与?这些问题将在《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得到解答。昨日,记者从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已经制定完成。
根据初稿,该暂行办法将主要对项目立项、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开发利用管理、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运营管理等方面做出规范和要求,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管理,鼓励对海绵城市设施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推行PPP建设模式,提高运营效果和服务水平,终稿预计下月出台。
除了原先既定的20平方公里的海沧区马銮湾片区以外,我市还计划新增翔安新城东南部片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面积计划约为1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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