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来自市地税局的消息说,2015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5月10日开始,将持续至6月23日。
来自市地税局的消息说,2015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5月10日开始,将持续至6月23日。
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职工2015社保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5月1日至6月23日期间单位新增人员如无基数变化的,可不办理年度申报。6月24日至6月30日,通过地税网站办理职工参保的,无需再进行年度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应申报职工办理年度申报的,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一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独立个人参保的,年度申报采用不变不报的原则,即缴费档次不变更的,无须办理年度申报,地税部门按原缴费档次作为个人新社保年度的缴费档次。
市地税局提醒说,为避免重复缴费,自2015年7月起,异地就业的厦门户籍居民按规定只能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每年7月起,独立个人的月缴费金额将根据社平工资有所调升,请个人务必存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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