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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1600元可申请经适房

扬州新闻网-扬州晚报  2015-04-30 17:10

[摘要] 昨日,市房管局正式下发了《2015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与往年相比,住房保障的门槛进一步放宽,经适房保障对象月收入从1400元放宽到了1600元。今年申请经适房,还是采取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保障。昨日,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万国接受记者采访,对细则进行了解读。

昨日,市房管局正式下发了《2015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与往年相比,住房保障的门槛进一步放宽,经适房保障对象月收入从1400元放宽到了1600元。今年申请经适房,还是采取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保障。昨日,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万国接受记者采访,对细则进行了解读。

申请对象

人均月收入1600元以下家庭

较去年“门槛”明显放宽

根据细则,2015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及以上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解读

相比去年,今年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门槛”大有放宽,人均月收入标准从1400元放宽到了1600元。

货币补贴

一个家庭高可补贴20万

今年计划补贴300户家庭

根据细则,2015年度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保障。2015年计划保障购房货币补贴家庭300户。经审核确认后,发放货币补贴超过300户的家庭轮候至下一年度。

在补贴标准方面,2015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货币补贴标准为1-2人户家庭高补贴15万元(保障建筑面积65)、3人户家庭高补贴17万元(保障建筑面积75)、4人及以上户家庭高补贴20万元(保障建筑面积90)。保障家庭取得凭证并在凭证有效期内购买建筑面积120以下的成套普通住宅后,方可凭相关手续办理购房货币补贴领取手续。

申请家庭属无房家庭,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除外[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购房面积不低于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足额补贴;

购房面积低于当年每户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得低于准入条件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按实际购房面积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

申请家庭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

申请家庭拥有私有住房的(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除外),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托底保障补贴8万元。

租赁补贴

每人每平方每月补贴12元

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面积须扣除

根据细则,2015年度租赁补贴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12元/人··月(使用面积13.5、16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计算方法:每户每月补贴额=(18-该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元/人··月×保障人数。

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面积必须扣除,托底保障每户每月216元。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审核享受低保(特困)的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其中每月低于350元的,按350元托底保障。

人均住房面积

按申请家庭全部住房合并计算

私房已出售满5年的不纳入

根据细则,住房面积按照申请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含已出售未满5年的私有房屋)、承租的公有住房、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含已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款未满5年的)计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申请人夫妻的子女是未婚的,女30周岁以下、男35周岁以下,其未婚子女的私房计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

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其一方父母的一套私房建筑面积超过110或两套以上私房建筑面积合计超过100的,一并计算房屋面积;申请人夫妻双方中一方系非独生子女的(社区、街办证明),非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私房不计算房屋面积。

申请人夫妻的已婚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其独生子女夫妻的一套私房建筑面积超过110或两套以上私房建筑面积合计超过100的,一并计算房屋面积;申请人夫妻的已婚子女系非独生子女的,按申请人夫妻确定的在市区的一个子女(社区、街办证明)家庭房产的情况计算房屋面积。

申请人将原私有住房出售,截至申请时已满5年的,其已出售的房屋(政策性住房除外)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社区受理“两房”

申请截至6月底申请经适房流程

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扬州(楼盘)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及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状况的材料

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填写《扬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货币补贴保障申请表》或《扬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请表》

申请公租房流程

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扬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及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状况的材料

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填写《扬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社区受理申请截至6月30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截至9月30日,向社会公示截至12月31日

提醒

经适房、公租房资格申请由社区、街办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并公示认定

点评

和去年相比,向社会公示的截止时间延长了一个月,更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资料

购买满5年经适房可上市

根据去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扬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资格管理办法》,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并已按出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等相关价款后,可以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申请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等因素进行回购。

制图 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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