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15]100号),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15]100号),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 2015G05地块:本项目拟作为企业总部用地,同时符合以下竞买资格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均可以参加竞买:①竞买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②竞买申请人必须为从事“塑料制品业”的法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29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已在厦门市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办公用地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参加竞买。
(二) 2015G08地块:本项目拟作为企业总部用地,同时符合以下竞买资格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均可以参加竞买: ① 竞买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②竞买申请人必须为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的法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已在厦门市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办公用地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参加竞买。
(三) 2015G06地块:本项目拟作为企业总部用地,同时符合以下竞买资格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均可以参加竞买:①竞买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②竞买申请人必须为从事“电力生产”的法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4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已在厦门市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办公用地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参加竞买。
(四) 2015G07地块:本项目拟作为企业总部用地,同时符合以下竞买资格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均可以参加竞买:①竞买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②竞买申请人必须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法人(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为F以下的大、中、小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已在厦门市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办公用地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参加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15年4月24日9时30分0秒至 2015年5月22日9时30分0秒;
(二)挂牌(受理报价)交易期限:2015年5月13日9时30分0秒至2015年5月27日 9时30分0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120.35.29.232/zpgpublicweb/index.aspx。
(二)以上用地的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保证金缴交方式等详见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四)咨询处: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B403;咨询电话:0592-5107708、0592-5107718。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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