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记者谭欣妮)昨日,市长专线开通房地产法律问题专场,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文胜和庄幼留为市民们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值得关注的是,有五成以上的来电涉及某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维权问题。
本报讯(记者谭欣妮)昨日,市长专线开通房地产法律问题专场,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文胜和庄幼留为市民们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值得关注的是,有五成以上的来电涉及某开发商交房的维权问题。
“合同约定今年年初交房,到现在房子还没封顶,我们该怎么办?”市民张小姐说,她投入大量积蓄购买的住宅停工了,入住新房遥遥无期。
叶文胜表示,遇上交房的情形,首先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建议按照合同约定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起诉的时间点有两种选择,主要取决于购房者是否还想要接收房产。若购房者坚持要等待房产完工,可在开发商交房之后起诉,主张其交房的违约责任。若购房者可证明开发商已丧失了履行交房义务的能力,可即时根据合同约定起诉,诉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退还已付购房款、支付利息或违约金等在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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