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4月是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给小微企业减负加油,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十大措施,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今年4月是第24个税收宣传月。为给小微企业减负加油,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十大措施,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近日,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林玉婷、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洪健做客市国税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为纳税人详细解读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措施。
年应税所得额20万以下
减半征税条件已经放宽
问: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请专家简单解读下好吗?
答:2015年3月,国家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政策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同时,减半范围进一步扩大,继续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
包括今年新的政策调整在内,国家已先后四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根据国税局的数据统计,2014年市国税局小微企受惠面达100%,全市共有6744户小微企业实际享受到了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征企业所得税2277.38万元。
月销售不超3万元 暂免征收增值税
问:具备什么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到增值税方面的减免呢?
答:在增值税方面,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者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小微企业备案 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
问:现在小微企业是不是不用备案了?那要提交什么材料,怎样办理?
答:现在备案程序进一步完善,由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
只要在申报表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栏次填写相应数额就可以,不用提交其他资料。
没有“小微”身份 也可享小微待遇
问:若我公司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2015年预计可能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在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吗?
答:为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面,对于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了享受优惠政策“门槛”。即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果预计本年度可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申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指标计算 口径进一步简化
问:确定小微企业的指标是什么?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怎么计算?
答:今后,小微企业指标计算口径进一步简化,“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由原来的按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调整为按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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