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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成交翻倍 涨价的还是少数

厦门日报  2015-04-09 10:12

[摘要] “3·30新政”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3月31日起,“满两年”免营业税新政,在厦门已经实施。

成交量增长明显: 单店周末成交比过去翻一倍

“3·30新政”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3月31日起,“满两年”免营业税新政,在厦门已经实施。

新政落地一周恰逢清明小长假,记者走访麦田房产、海希房产、志强房产等多家房产中介发现,二手房成交量、看房量比新政出台之前明显增多。“以前周末成交高峰期能够达到12套左右,出台新政后的周末,我们成交了20多套,看房量增加了40%左右。”鼎原地产董事、副总经理赖鹏羽告诉记者。

 据网上房地产数据,上周(3月30日-4月5日,其中4月4日、4月5日无成交记录)厦门二手房网签累计703套,环比上涨10.88%;其中二手住宅总成交量为546套,环比上涨16.92%,涨幅明显。

价格保持稳定

 临时加价只是个别案例

由于此次新政出台极大利好二手房市场,一时间“房东连夜涨价”等消息刺激着购房者的神经。在网上,房产中介机构纷纷利用新政噱头,吸引购房者眼球,借以推销房源,如“政府刺激新政来袭,房价飞奔,这套买到赚到,错过不再有”、“新政出台,买房就在此时”……

随着成交量水涨船高,二手房价格是否已经进入上涨周期?新政出台已经成为二手房市场的新常态?

 记者走访厦门近十家中介机构了解到,确有不急着用钱的房东趁机“坐地起价”。房产中介余先生说,他手上有一套嘉兴园97平方米的房源,一个月前定价220万,新政出台后房东要求定价230万,不过涨价幅度过大吓跑了很多意向客户;甚至也有房东毁掉新政出台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宁愿赔违约金也要涨价往外卖。

 不过也有急着换房的房东降价出售。房产经纪人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手上一套53平方米的小户型房源,在岛内槟榔一带,两个月前挂出,报价为138万元,新政后反而降价5万,主要原因是,房东想换套大点的房子。

 厦门海希房产运营总监谢亚鸿表示,临时涨价是那些不着急出手的房东试探市场的行为,只是极个别的案例,“现在的购房者都比较理性,市场上可选择的房源有很多,即使有新政出台的利好,购房者也不会接受超出市场行情的价格。”

 购房者负担大为减轻: 改善型需求加速入市

新政落地一周对二手房市场的升温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究其原因不难发现是购房者的负担大为减轻,提升了他们的入市积极性。

 据了解,在厦门,房产交易产生的营业税往往转嫁给买方支付,这对购房者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以一套过户价格200万元的二手普通住房为例,目前营业税税率5.55%,新政前,如果“购房不满5年”,就要缴交高达11.1万元的营业税。新政后,只要“购房满两年”,购房者就没了这部分负担。

厦门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郭忠宗表示,在岛内,“满五年”的二手房约占50%-60%,而“满两年”的二手房约占80%以上,此次新政出台,将“解放”部分房源,预计会再次促使二手房成交量的回升。

在业内看来,新政实施后,符合免征条件的房源比例将大幅增加,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者而言,就可以卖掉原有房产进行改善或置换,有助于这部分需求积极入市。再加上目前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二套房贷首付比例都已经明确降低,这都将极大推动改善型需求购房者积极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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