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电商可获政府奖励

——集美出台促进电商发展政策

厦门日报  2015-03-18 10:20

[摘要] 日前,记者从集美区经发局了解到,《集美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可获一次性奖励1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5万元奖励。单家企业高奖不超过100万元。

日前,记者从集美区经发局了解到,《集美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可获一次性奖励1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5万元奖励。单家企业高奖不超过100万元。

《办法》奖励对象为注册、纳税在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纳入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办法》对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和平台企业,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5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及15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其年纳税额的15%、20%及30%给予奖励。对电子商务园区或电子商务楼宇运营企业,按年纳税总额的30%给予奖励。对入驻电子商务园区或电子商务楼宇,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按其年纳税额的20%给予奖励;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