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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上“ ” 业界称有助于带动房价下降

海西晨报  2014-12-23 07:42

[摘要] 中国 网昨日发布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明年6月底前,福建全省市、县(区)要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

中国 网昨日发布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明年6月底前,福建全省市、县(区)要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

分析人士认为,广受关注的“登记反腐”似乎并不是《条例》的重点。实际上,对于市民来说,通过不动产登记,未来或可实现异地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发生。

不动产上“ ” 业界称有助于带动房价下降

解读1

哪些要登记?

十项内容纳入不动产登记

大家都知道房屋和宅基地是不动产,其实,根据《条例》规定,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多达十项,涵盖了海洋、森林、草地等。

它们分别是:集体土地 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权,森林、林木 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解读2

谁负责登记?

由多头管理到一部门搞定

在本次颁布的《条例》中,“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 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这一规定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过去市民进行不动产产权转让或交易,是由多头进行管理:城市房屋由住建部门负责;土地由国土部门负责;耕地由农业部门负责;林地、草地由林业部门负责;水面由渔业部门负责;海域由海洋部门负责。市民要找到合适的部门审批手续,既耗时又费力。《条例》颁布后, 这些将由一个部门搞定。

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厦门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已经在国内领先一步。厦门今年5月份就成立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统一的登记管理部门和登记机构。同时,厦门还参加不动产统一登记表、卡、簿、册及不动产权证书的设计工作。

记者获悉,前文提到的十项不动产权利,都将统一由市国土房产部门管理,同时由国土资源部进行指导和监督;登记的簿册不再“一地一式”,而是使用统一的样式;登记内容包括了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

厦门城市年轮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副总裁詹宏艳分析,《条例》的颁布有两大利好:一是对房产、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属情况进行了明细,并明确个人产权依法享受保护;二是简化了办理手续,并大大缩短了登记程序审批时间。

詹宏艳说,过去个人或单位要审批不动产登记,往往要花2个月以上的时间,现在登记程序按规定必须在30日内完成,登记流程也简化为四步: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登记机构审核通过,接着就可以完成登记。真正实现了从之前的多头管理,到一部门搞定。

解读3

如何防泄密?

本人、利害关系人方可查询

《条例》的另一亮点是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厦门高鹏房产总经理傅强表示,对于不动产产权权属及相关信息的查询,厦门在《条例》颁布前就已经可以实现。

这是否意味着个人隐私容易泄露?“市民不必担心,《条例》中明确指出,只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才能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傅强介绍,《条例》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做出了细致的规定:比如,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必须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也就是说,对于个人的不动产信息,除了本人和利害关系人(包括夫妻、交易对象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人)之外,其他人无法查询。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违规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要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4

有什么好处?

未来或可异地查询不动产信息

未来,异地查询不动产信息或将成为现实。詹宏艳表示,《条例》实施后,国土资源部将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而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同时,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还会与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实现互通共享。

詹宏艳告诉记者,目前,厦门市民已经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不动产信息查询。“但是,如果市民在泉州买了房子,想在厦门查信息,还办不到。”

詹宏艳说,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就是要实现类似银行信贷记录的异地查询一样,在厦门买了房子,即使远在千里之外的北京也能查到。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切实做到信息互通,《条例》中还要求:“只要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获得信息,就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

各方观点

业内人士认为,《条例》公布可能会引发低价抛售房产

更多房源入市 或促房价下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实施的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引发业界热议。多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厦门楼市“以价换量”的背景下,《条例》的公布可能会引发部分官员抛售房产,并刺激 客“放价”,致使更多房源入市,在一定程度上平抑房价

对楼市 或引部分官员抛售房产

“不动产登记制度将实施,等于是给不动产上了‘’,这有利于对不动产目前的存量和潜在供应有一个清晰的把握。”厦门房产中介协会副会长、厦门高鹏房产总经理傅强告诉记者。

在厦门世纪联合房产总经理郭忠宗看来,从短期来看,《条例》的公布,会对二手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一依据来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第25条,“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多部门加强不动产信息的联网,将会打破以往房产信息查询的瓶颈,并导致出现新一轮的房产抛售。”郭忠宗告诉记者,尤其是一些持有大量房产的官员,很可能会选择在此之前低价抛售房产,届时入市房源将增多,房产交易也有望更活跃。

“此前市场上曾出现多次《不动产登记条例》将实施的消息,也引发了部分官员抛售房产,有的是一人3套、4套,会通过委托他人进行 销售。”傅强告诉记者,这些抛售的房产,一般都是相对较 的大户型房源,部分位于禾祥西路、中山路 等地段。

房价 有助于带动房价下降

不少市民关心,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后,对房价是否会产生影响。

记者了解到,近期,受央行降息、楼市限购限贷松绑等因素影响,楼市价格有下滑的迹象,且“以价换量”现象明显。业界分析,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房价下行预期进一步增强,可能会刺激 客 抛售房产,从而带动房价进一步下探。

据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公布的调查数据,11月厦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稳中略降,环比降幅达0.4%,厦门二手房售价环比则持平。“受房贷新政利好影响,近两个月来,厦门有大量房源入市,同时,大部分开发商也以低价走量去化为主。”上述调查队分析称。

“近二手房的议价空间明显加大。”厦门一家房产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位于吕厝 的某房源,挂牌价达到2.8万元/平方米, 后经过买家砍价,售价降为2.4万元/平方米。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林枫告诉记者,在当前厦门楼市“以价换量”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也将导致房产税进一步扩大范围的预期增强,带动更多 型房源入市,平抑房价,带动房价下降。S4C23085

对 部分 者或“出海淘金”

记者注意到,《条例》对于国内的不动产资产有明确的登记或查询规范,却并未涉及海外资产的登记和查询。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内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将会“挤出”部分 客,致使其转而 海外房产。

厦门城市年轮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副总裁詹宏艳告诉记者,从现有条件来看,只能做到范围内的不动产信息联网,要想实现海外资产的登记查询,就必须全 信息联网,目前并不具备条件。

“《条例》中并没有涉及海外不动产的登记,我们觉得会迎来一个海外房产销售的好时机。”在厦门从事海外房产销售的徐小姐告诉记者,《条例》公布后,她所在的单位立即召开“工作动员会”,想要借此机会宣传推广海外房产。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越来越多国内 者开始盯上海外不动产 。据金翼中国的销售总监骆锦锋透露,2013年,厦门海外置业的总量在120户—150户,预计今年会更多。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分析,在国内不动产登记愈加透明的背景下,短期的海外房产 热可能会出现。

对股市 对地产股长期影响有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昨日公布,受此消息影响,地产股应声下跌,格力地产等股跌停,板块个股跌多涨少。不过,万科、金地集团等个股上涨。

东莞证券厦门营业部首席投顾杨博光认为,《条例》出台,短期内对房价确有不利心理影响,但长期来看这只是完善信息统计,不左右供需关系,对房价走势无实质影响。目前整体经济对于房市需求不大,并且油跌价等于通缩,地产板块明年风险因素较多。

“按目前出台的情况来,一开始是先摸个底,为后面的房产税出台做铺垫。”长江证券湖滨北路营业部投顾杜宏曲认为,地产板块这轮走得不强,此次调整只是反应过于敏感而已,后市还有望 。

安信证券湖里大道营业部投顾黄惠明也表示,由于之前早就有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报道,现在其对地产的影响还没有反腐以及市场对房地产未来不抱乐观情绪影响大,因此,短期对地产股影响远小于不动产登记消息刚放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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