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即日起至8月底,厦门将整治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坟墓。不同情况要分类处置:对旧坟墓,要鼓励、动员墓主将坟墓迁入公墓或生态墓地内;不愿动迁的,要通过植树披绿的方式,进行遮掩和恢复生态植被;对建在耕地中的坟墓,要尽量迁移,同时坚决杜绝新建坟墓;对“活人墓”要坚决予以拆除。
即日起至8月底,厦门将整治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坟墓。
不同情况要分类处置:对旧坟墓,要鼓励、动员墓主将坟墓迁入公墓或生态墓地内;不愿动迁的,要通过植树披绿的方式,进行遮掩和恢复生态植被;对建在耕地中的坟墓,要尽量迁移,同时坚决杜绝新建坟墓;对“活人墓”要坚决予以拆除。
昨日从厦门市民政局获悉,从即日起至8月底,厦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速公路、铁路沿线裸露地表墓地生态建设整治,通过整治,要达到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看不到坟墓的目的。
此次整治内容包括2012年年底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裸露地表的坟墓。凡在上述范围视线内的坟墓,都要一一登记造册,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对旧坟墓,要鼓励、动员墓主将坟墓迁入公墓或生态墓地内;不愿动迁的,要通过植树披绿的方式,进行遮掩和恢复生态植被;对建在耕地中的坟墓,要尽量迁移,同时坚决杜绝新建坟墓;对“活人墓”要坚决予以拆除。通过整治,要达到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看不到坟墓的目的,绿化生态环境。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为确保这项工作实施到位,市政府要求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跟踪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力,草遮、搭棚、涂漆等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对妨碍整治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公安部门依法对阻碍、干扰整治工作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理。
同时,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提倡人性化治理,切忌简单粗暴,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共同参与整治工作。对群众有意愿将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的墓地迁移到公墓或火化后安置到骨灰楼(堂)的,要给予适当迁移补助或奖励。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福建使要将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拓展到沿江、河、国道、省道和风景名胜、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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