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的要求,《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已公布并印发执行,今后将实行相对集中供地,严防出现新“高价地”。
日前,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的要求,《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已公布并印发执行,今后将实行相对集中供地,严防出现新“高价地”。
该方案主要有三大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土地出让联动机制。本次联动调控把厦漳泉都纳入调控范围区域。今后将加强与漳州、泉州定期沟通会商,调控厦门及漳州、泉州两市周边范围内土地出让规模和节奏,实行相对集中供地,防控出现新“高价地”;与漳州、泉州共享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出让信息;及时发布供地信息(包括供地总量、批次、所在区位等),引导市场预期和社会舆论。
二是建立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联动机制。与漳州、泉州两市联动,强化交易监管,加强购买商品住房资格审查,非厦门户籍居民家庭在厦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严格按厦门现行的调控政策执行。
三是建立房地产中介监管联动机制。与漳州、泉州两市联动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行动,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重点打击异地开盘、销售异地住房以及跨区域开展“团购”活动等房地产中介行为。
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主要是为促进厦漳泉三市调控取得成效,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