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厦门两部门发文:银行房贷以3月25日为政策时点

厦门网   2017-04-01 10:08

[摘要] 近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联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发布了《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近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联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发布了《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3月24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等六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厦国土房〔2017〕1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为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现将操作细则进行明确。

一、明确政策时点。2017年3月25日(含3月25日)之后发生的二手住房交易应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住房交易时间按照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商业银行针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首次查询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的时间和交易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且以转账方式支付定金的时间等四个日期孰前的原则认定。其中,签订购房协议且以转账方式支付定金的二手住房交易的时间以支付定金的日期为准,客户须提供账户流水或转账凭证,银行应核实收付方与购房协议中交易双方(含配偶或经公证的委托代理人)是否一致。

二、明确价格基数。对于2017年3月25日(含3月25日)之后发生的二手住宅交易,银行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成交价格作为基数发放贷款;在银行内部评估价格不高于成交价格的情况下,也可依据内部评估价格发放贷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